
10月13日,我縣召開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暨“一盔一帶”專項整治動員部署會。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劉威出席會議,縣直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

劉威強調,各級各部門要認清形勢,找準差距,切實增強做好整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全民動員,協同共治,堅決打贏電動兩輪自行車集中上牌攻堅戰;要突出重點,綜合施策,持續推進電動三輪、四輪車專項整治工作;要加強領導,強化保障,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要以堅定的決心、有力的舉措、務實的作風打贏這兩場硬仗,為營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環境,創建省級文明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會議宣讀了《范縣城區電動自行車登記實施方案》和《范縣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工作方案》。

工作目標
堅持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按照“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采取源頭登記、路面聯合整治、社會聯動治理等措施,著力解決電動自行車登記和違法上路行駛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實現“電動自行車管理基本規范、交通違法明顯減少、道路交通秩序明顯好轉、交通事故明顯下降、道路通行能力明顯增強、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城市形象顯著提升”工作目標。自2021年10月13日至20日,在縣城區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自10月21日起,電動車自行車管理進入全面規范化階段,兩輪電動車分類帶牌行駛,力爭城區電動車上牌率達到100%,電動車駕乘人員頭盔佩戴率達到70%以上,實現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明顯減少,道路通行秩序進一步優化,城市品質進一步提升。全面規范電動車生產和市場經營秩序,禁止在市中心城區生產、銷售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2018)或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電動車,堅決控制增量。對電動車進行登記懸掛號牌,并對登記懸掛號牌的在用非標電動車實行超役退出機制,逐步減少存量。依法嚴查電動車闖紅燈、逆行、占用機動車道、亂停亂放、違法占道經營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工作措施
多部門聯動,科學設置登記服務點
采取超常規措施,統一領導,統籌部署,按照電動自行車的數量及分布情況,在居民小區、主要交通路口、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設置登記服務點,讓廣大車主能夠“就近辦、一次辦”。(1)社區負責電動自行車澄清底數、宣傳動員、在轄區設置號牌登記服務點,集中領取、安裝。(2)各單位負責本單位社區居民未上牌電動自行車澄清底數、宣傳動員、在社區內設置號牌登記服務點,集中領取、安裝。(3)公安交警部門在縣城區大的路口設置電動自行車勸導、登記服務點,督促未安裝號牌的車輛,安裝號牌。(4)在縣城區各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設置登記服務點,2021年10月13日起,縣城區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所銷售電動自行車應符合標準,并按要求安裝電動自行車正式號牌進行銷售。
開展聯合執法整治
公安、交通、市場監管、城管等部門參與,成立聯合執法隊,對未安裝電動車信息牌、非法營運、銷售非標電動車、占用機動車道、亂停亂放、占道經營等行為進行治理,對查獲的未登記掛牌的電動自行車,先行暫扣車輛,強制辦理完掛牌后放行。對加篷改裝改型的電動車,原則上由車主自行拆除加裝設施。集中整治階段開始,各單位、社區要切實負起管理責任,嚴把出入通道關,不得讓未掛牌或未自行拆除加裝設施的電動車進出院內,確保整治措施落到實處。
規范登記上牌行手續
嚴格按流程開展工作,各登記服務站點對上牌的電動自行車進行查驗,核對車輛識別代碼及以下資料:按照《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標準的電動(兩輪)自行車,懸掛普通電動自行車號牌(綠牌);對2021年10月13日之前購買的非標電動(兩輪)車,懸掛臨時電動自行車號牌(黃牌);2021年10月13日之后購買(購買日期以稅控發票為準)的非標電動(兩輪)車,不予登記掛牌。懸掛臨時電動自行車號牌的非標電動(兩輪)車,限定3年的過渡期,過渡期滿后禁止在縣城區行駛。
電動自行車上牌流程
請廣大車主朋友及時關注實時信息,攜帶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車輛手續,選擇轄區內集中安裝點,就近上牌。到安裝點后,根據工作人員提示,領取號牌,用手機微信掃描“濮陽電車管理平臺”小程序,登錄后輸入真實有效信息,完畢后實時上傳,確認成功后安裝號牌。該號牌屬于電動兩輪自行車號牌,不得安裝在電動三輪、四輪車上,一經發現,將扣留車輛,將號牌收繳。
本次城區電動自行車集中上牌,不收取任何費用;保險完全自愿,不強制購買;安全頭盔必須佩戴,車主可自行購買或租用。租用頭盔押金是20元,一年后,退換頭盔即可退還押金。
電動自行車上牌地點